NEWS CENTER

坚持厉行节约 严格控制支出---水电集团发文提出关于“厉行节约”的八条具体规定

川能水电集团 2009/03/16 0
 

近日,省水电集团党委、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各公司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厉行节约”的八条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得组织任何名义的用公款出国()旅游。国内公务要尽量精简、压缩。

二是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的管理。各项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三是要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要轻车简从,不得增加基层负担。内部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提倡工作餐。2009年,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四是切实精简会议和文电。要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不单独开。提倡开短会、小会。减少会议材料,一般会议不发笔记本和笔。 

五是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剪彩、论坛等活动。不得利用庆典之机发放纪念品、礼品、礼金。

 六是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除地震重灾区无办公地点的公司、站所外,各企业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

七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努力降低企业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的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八是不得以各种名义向所属单位、公司、部门转嫁、摊派和报销各类费用。

通知指出,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将是省水电集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促进企业做强、做大、做优和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公司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严于律己,起好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带头厉行节约,带头控制支出;经办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执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搞变通和走样;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集团将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违规的,将根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该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