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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开展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工程专项稽察

川能水电集团 2010/06/08 0

 

图为:省发改委稽察组在阆中市稽察农网完善工程项目

图为:省发改委稽察组在阆中市稽察农网完善工程项目 

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稽察办对我省4个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工程进行了稽察。根据国家稽察组的稽察情况和工作要求,为切实规范我省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工程建设,保证项目资金安全,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工程专项稽察的通知》(川项目稽察[2010]1号),并于519-66日,由省发改委稽察办王业山副主任、郭全特派员分别率稽察组,对南充市阆中市、蓬安县、南部县、营山县,达州市及大竹县、渠县、万源县等市(县),200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工程进行专项稽察。省水电集团作为该项目总业主,抽调专人积极参与、配合、协调稽察工作。

地方电网农网完善工程稽察内容包括项目审批程序、招标投标、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内容。稽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现场检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单位(市、县、区电力公司)进行稽察。

通过检查,省发改委稽察组认为:省水电集团作为农网完善工程的总业主,对该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是重视的,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严格;二是建设项目设有专项账户,资金专户存储。三批农网改造资金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到账与四川省水电集团拨付情况相符,未发现外借、挪用问题;三是促进经济发展,赢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共同提高。但是由于体制等方面原因,存在少数未产改的地方电力企业办理项目资金不及时;已经实施项目的地方电力企业存在实际完成与投资计划不符;财务管理和物资管理不规范;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工程进度较慢;竣工验收进度滞后等问题。省水电集团结合检查情况,专题研究,已发文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落实专人督办。(总经理办公室供稿)